2020年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通知提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功能,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异)信息的查询便利。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深圳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文件主要强调以下两点:
一、离婚不满三年的,不管任何一方在深购房贷款:(1)如购买普通住宅,首付都是五成,贷五成;(2)如购买非普通住宅,首付六成,贷四成。
二、离婚不满三年的,不管任何一方在深购房贷款:(1)如购买普通住宅,首付都是五成,贷五成;(2)如购买非普通住宅,首付六成,贷四成。

以前一个家庭有一套房,或者多套房,只要其中一方,无房无贷,就可以通过“假离婚”,无房无贷的一方,可以三成首付买房。现在不行了。但是如果你重新组建了家庭,另一方跟你一样无房无贷,那恭喜,你们就可以首付3成买房。
关于政策之后的购房资格,贷款资格的变化,一次性弄清楚!
离婚后单身可以购房吗?还是需要再婚,好像没有提到单身购房的情况?离婚后单身且名下无房的可以购房,住宅限购一套,购房者要符合限购条件(深户3年且社保3年,非深圳5年社保),但要查离婚前3年家庭住房套数。

如离婚前家庭名下有2套房或以上的,本次购房者本人名下无房的,离婚后再婚的可以购房,深户家庭限购2套(3年深户3年社保),非深户家庭限购一套(5年社保)。
离婚,换人结婚,再离婚,再和原配复婚,这样会不会多出一套?现离婚后以再婚状态买房,只以现再婚家庭情况审核是否符合购买资格,不再审核再婚前离异时家庭情况了。
离婚净身出户且符合限购条件的,换人结婚,买一套,再离婚,再和原配复婚,这样多一套。

如果2个人买了房,一个有贷款记录,一个没有,离婚的话另外一个人的首付也是3成吗?针对7.15政策第六条“关于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一)《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完成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系统开发工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授权手续。
(二)系统上线后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银行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银行与房地产信息平台对接,作为贷款审核依据。
贷款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离婚没满3年,购买普通住宅首付7成,非普通首付8成。

数据显示,深圳楼市在“7·15”楼市新政调控后二手房成交转跌。8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11322套,环比下滑15.6%;成交面积为97.5万平,环比下滑15.0%。
从新房市场看,8月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076套,环比上升17.2%;成交面积为40.9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7.4%。
通俗来说,过去某一个家庭想炒房,然后办了一个纸质的离婚证明,然后就可以按首套进行购房了。现在如果还是办纸质的离婚证明,那就意义不大了,因为银行可以去查询联网信息了。

从更高层次的联合来看,早在2016年,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在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时,如满足规定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税务部门在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家庭住房税收优惠申请时,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信息。
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工作,对特定的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不仅可以简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提供资料,方便群众办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税收风险。

从政策层面来看,打通购房、婚姻数据也是大势所趋。
今年3月份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中就表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联网。
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动核验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收、社会保障、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逐步实现当事人仅凭身份证件即可完成交易主体核验。
总的来看,这个政策的威力,即通过提高贷款门槛,直接减少市场的购房需求。